概覽
無論個人或商業實體,在巴西從事商品進口,均須繳納進口關稅和其他稅費。進口稅費全部以貨運價值,即到岸價格(CIF)計算。同時,進口商品還須征收州銷售稅、聯邦稅,特定產品須征收消費稅,還有倉儲費、空氣處理費、機場費、報關稅。
【關稅】
巴西關稅稅率在0%-35%之間,平均稅率為22.77%。巴西實施簡化稅制,但凡通過郵寄或特快專遞的進口商品貨值在50美元和3000美元之間的,須繳納固定統一進口稅,為進口CIF價的60%。
【銷售稅】
ICMS是一種州銷售稅,在巴西,受政府控制,稅率是浮動的(邦州市分稅制),分別有三種適用稅率:里約熱內盧19%,圣保羅、米納斯吉拉斯、巴拉那18%,其他17%,州銷售稅即是在CIF價、關稅、某些消費稅、聯邦稅總和的基礎上征收的稅率分為為19%或18%亦或是17%的稅費。根據巴西簡化稅制,商品貨值在50-3000美金之間的,州銷售稅,即在CIF價和進口關稅總和的基礎上征收稅率為18%的稅費。
【起征點】
在巴西,郵購訂單(如網上訂購或電話訂購)的進口商品均不設起征點。如果進口貨值達50美元,且進口商和出口商都是個人,此進口商品則免征稅費。
【其他】
IPI(工業產品稅):是在CIF價的基礎上,征收稅率在0%-300%之間的聯邦消費稅。 PIS(社會一體化稅), PASEP(公務員財產構成稅)和COFINS(社會安全費)都是聯邦消費稅,計征基數為為CIF價、關稅、IPI稅之和。 倉儲費:1%×(CIF價+關稅)。 空氣處理費:每0.015KG 1BRL 機場費:50%×(倉儲費+空氣處理費)。 報關稅: 每貨船統一費用30BRL。